著作权系列案件圆满结案
来源:王洋律师
发布时间:201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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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洋律师成功代理周某某诉安徽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系列案件,被告安徽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未经周某某同意擅自在其经营性的网站上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图片,在庭审中,被告称其并不是故意将侵权图片上传,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代理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充分驳斥了被告的观点,最大可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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